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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司法局三项措施服务平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3日作者:宜昌市律协


  今年以来,宜昌市司法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三项措施为平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和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项目拆迁地和施工地全面准确宣传市政府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协助拆迁工作专班耐心细致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二是在项目实施地组建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将拆迁和施工中各类矛盾纠纷运用人民调解的方式予以化解,减少违规越级上访,控制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认真执行律师办理重大有影响法律事务随案指导工作制度,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严把收案关,杜绝违法违规受理案件和风险代理案件,严格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依法代理因项目拆迁安置补偿引发的诉讼案件,不支持委托人的无理主张,不支持委托人违反法规和拆迁政策的诉讼请求,不支持委托人违规上访。

 

原作者: 宜昌市律协